良信雲端印刷行 服務條款
壹、總則
一、本網站(www.alwayswell.com.tw)由良信雲端印刷行(以下稱本公司,統一編號95028838)經營,提供印刷及相關加工服務之訂購與諮詢。用戶透過本網站表單、LINE官方帳號(@ryoshin)或其他本公司公告之管道下單,即表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本條款之全部內容。
二、本條款如有疑義時,應為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
三、本公司得視法令變動或營運需要修改本條款,修改後之條款公告於本網站起生效;用戶於條款修改後繼續使用本服務者,視為同意修改後之內容。
四、交易雙方同意以電子文件(含網站表單、電子郵件、LINE訊息)作為訂購、確認及聯繫之表示方法,效力等同書面。
貳、企業經營者資訊
本公司名稱:良信雲端印刷行
負責人:黃姿寧
統一編號:95028838
電話:0909-460-838
電子郵件:ryoshin8838@gmail.com
營業所所在地地址:桃園市中壢區振興里龍泉街109巷51號1樓(依商業登記資料;本公司服務以宅配到府為主,未設對外營業門市)
營業時間:週一至週五 09:00–18:00(例假日公休)
參、商品資訊與訂購流程
一、本網站各商品頁面或報價訊息所載之名稱、規格、材質、價格及其他相關資訊,於用戶下單確認時構成契約內容之一部分。
二、用戶下單前,本公司應提供商品種類、數量、價格及其他重要事項之確認機制(含LINE報價回覆),並於契約成立後確實履行。用戶應確認提供之資料及所選定之材質、規格均正確無誤,如有資料錯誤、誤用或品質不佳,應自行負責。
三、本公司就特定商品或原物料供應狀況,保留就個別消費者每次訂購數量另行約定上限之權利;用戶逾越約定數量下單者,本公司僅依約定數量出貨。
四、檔案一經用戶確認發印,即進入製版印刷程序,非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致用戶要求中途取消或暫停訂單者,用戶應自行負擔已實際發生之成本及損失。
肆、付款、訂金與運費
一、付款方式:銀行轉帳、現金。
二、訂金:書冊、大圖輸出、獨立版刀模等客製化大額品項,本公司得於開工前收取契約總額20%訂金,餘款於出貨前結清;訂單總額逾新臺幣10,000元者,不論品項類別,亦比照收取20%訂金。
三、運費:本公司依商品材積分級收取運費,不因訂單金額多寡而有免運費之適用;如未特別記載運費計價方式,視同運費由本公司與用戶另行約定並於報價時載明。
四、本公司如提供小額信用貸款或其他涉及債權債務關係之付款方式,應主動向用戶告知債權債務主體、利息計算方式及是否另有信用保險或保證人設定等資訊;本公司目前未提供上述付款方式。
伍、交付、鑑賞期及退換貨
一、本公司商品均依用戶指定之規格、材質、內容個別製作,屬消費者保護法所稱「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用戶於下單並確認製作內容後,不適用同法第十九條七日猶豫期(鑑賞期)之規定。
二、商品經本公司確認符合約定規格出貨後,如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製作瑕疵(如印刷錯誤、材質不符約定)致商品不堪使用,本公司應負責重新製作或協商處理;因可歸責於用戶之事由(如提供資料錯誤、檔案本身瑕疵、二次加工或人為損毀)致生之瑕疵,不在此限。
三、商品交付地點及方式由用戶於下單時選擇(宅配或本公司公告之其他交付方式),本公司依用戶之選定交付。
陸、智慧財產權與資料合法性
一、用戶應保證其提供予本公司製作之文字、圖片、設計檔案等內容均合法取得且不侵害第三人之著作權、商標權或其他權利;如因用戶提供之內容致本公司或第三人受有損害或涉訟,應由用戶自行負責並賠償本公司因此所受之一切損害。
二、本公司網站之版面設計、文字、圖片及相關素材,除另有標示外,著作權均屬本公司或原著作權人所有,非經同意不得轉載或做其他形式之使用。
柒、個人資料保護
一、本公司蒐集用戶之姓名、電話、電子郵件、收件地址等個人資料,僅於本服務所需之訂購確認、製作聯繫、出貨及售後服務目的範圍內利用,不做目的外之利用。
二、本公司應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規定,除法令另有規定或經用戶同意外,不將用戶個人資料提供予第三人。
三、用戶就其個人資料得依法行使查詢、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請求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及請求刪除等權利,並得要求本公司提供其於本網站之個人資料匯出檔;本公司不得預先記載限制或使用戶拋棄上述權利之條款。
四、本公司應確保與用戶進行交易之電腦系統具有符合一般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如知悉用戶帳號、密碼或聯繫資訊遭冒用,應立即暫停該筆交易之後續處理。
五、若用戶於本網站註冊會員帳號,本網站將於瀏覽器中設定必要之Cookie,以維持登入狀態及購物車內容;用戶如申請重設密碼,其重設要求發出時所使用之IP位址將顯示於密碼重設通知信中。
六、用戶如上傳含個人照片之圖片檔案作為完稿素材,請留意該圖片如內嵌GPS定位等EXIF資訊,可能因檔案處理而被讀取;如不希望揭露拍攝地點,請於上傳前自行移除該項資訊。
捌、免責與責任限制
一、本公司對於商品之說明及圖片內容力求正確,惟色彩顯示可能因螢幕設備而與實際印刷成品略有差異,實際色彩以本公司回覆之校稿或樣品為準。
二、除因本公司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者外,本公司依本條款所負之賠償責任,以該筆訂單之交易總額為上限;本項限制不排除依法不得預先免除或限制之責任。
玖、消費爭議處理
用戶對本公司商品或服務有任何消費爭議,得依下列方式提出申訴:
一、LINE官方帳號:@ryoshin
二、電子郵件:ryoshin8838@gmail.com
三、電話:0909-460-838
本公司對於用戶之申訴,將於申訴之日起十五日內妥適處理;如未獲妥適處理,用戶得向直轄市、縣(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申訴,或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1950)洽詢。
拾、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本條款之解釋與適用,以及與本條款有關之爭議,均應依中華民國法律予以解釋及適用。因本契約發生之訴訟,雙方同意以台灣桃園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不影響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或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小額訴訟管轄法院規定之適用。